关于开展2020年同行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职称评审组:
根据《关于继续推进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已通过2019年同行专家评审的,如取得新的业绩,可申请重新进行同行专家评审。
二、评审材料
1.《职称评审一览表》;
2.《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3.三项代表作证明材料(合成1个PDF,并按“所在单位-姓名”命名);
4.同行专家评审专家回避名单汇总表(附件3),列出需要回避的与本人具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的同行专家名单,同时可提出最多2名需要回避的其他同行专家名单。
三、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二级职称评审组将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评审材料发送至rsc@upc.edu.cn。
2.4月17日前,学校组织完成晋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二级职称评审组完成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和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rsc@upc.edu.cn。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职称评审组须严格按照《同行专家评审暂行办法》(附件5)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二级职称评审组如需同行专家评审委托函,请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在3月31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缴纳评审费,票据抬头请按“XX系列-所在单位-姓名”格式填写(如:教师系列-地学院-张某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荣霞高洪福
联系电话:86981806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