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石油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作者: 发布者:许倩 发布时间:2020-05-12 访问次数:2840

根据学校下拨给学院各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及一志愿录取情况,我院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调剂的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只能顺向调剂(三不可调向二,依此类推);

5.未设统考科目的原则上不能调到设有统考科目的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二、接受调剂专业及名额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名额

学硕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6

全日制专硕

085700

资源与环境(03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8

全日制专硕

085500

机械(01船舶与海洋工程)

4

备注: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三、调剂程序

1.5月20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后,有意向报名的考生需及时在系统中填报信息

2.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暂定5月22日之前公布。

3.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按学院要求和通知参加复试,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按流程进行操作,逾期视为放弃。

四、联系方式

许老师:0532-86981703

有意向调剂的同学可以加QQ群:672790699。

石油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