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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张玉哲 发布时间:2020-10-23 访问次数:387

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为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培育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改成果,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学校现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遴选原则

(一)突出创新。项目选题要服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

(二)强化特色。基于我校办学优势或学术底蕴,在教育教学方法、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建设等方面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三)注重成效。项目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改革成效,至少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支撑材料丰富。

(四)挖掘潜力。依托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获奖成果或建设项目,重新规划,凝练创新点,提升实效。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以期产生可推广、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培育项目原则上要符合以下并列条件中至少一项:曾获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励(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或校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已结题项目。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并有能够体现该项目水平的先期研究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岗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

(三)项目申报须征得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在申报材料的承诺书上亲笔签名确认,否则视为不规范申报。

三、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

(一)申报书提交(20201116日前)。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学院审查和推荐(20201126日前)。学院对申报人资格、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评议,按照学校限额择优推荐。

(三)专家评审(20201210日前)。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确定立项答辩名单。

(四)立项答辩(20201220日前)。由研究生院组织立项答辩会,对同一研究领域的多个项目申报或评审中有争议的项目,通过现场答辩,择优推荐。

(五)项目公示。确定拟培育的项目,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

四、组织实施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项目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规划、宣传推广等工作。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且未结题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

(二)给予经费资助。获批立项后学校将予以相应经费资助,采用分期拨付方式,立项后拨付二分之一,成果验收后拨付剩余二分之一。

(三)加强过程管理。立项培育周期为一年(202012月至202111月)。期间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研究予以指导,帮助培育项目提高质量,确保取得培育实效。中期研究生院将组织考核,检查项目进展,对未通过考核的项目,停止项目资助。

石油工程学院

20201023

附件1: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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