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为做好学院2022年各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查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附件1)、《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石工院发〔2019〕8号文件)、《学院学术学位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石工院发〔2019〕9号文件)等文件规定。
二、审定范围及审查内容
(1)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校内教师。
(2)在岗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生导师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确定是否具备2022年度相应招生资格。
在岗硕士生导师:根据《石油工程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第三章导师招生资格审定”规定: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审核每年一次;业务素质条件审核要求和周期与新增学术学位指导教师遴选一致,每两年一次,我院本次只审核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不对业务素质条件进行审核。
(3)特别说明
①在岗博士生导师均须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申报2022年博士招生资格,提交《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硕导资格免考核;
②具备2021年硕士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本次不用在数字石大“e站通”申报,由学院根据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审核确定2022年硕士招生资格;
③不具备2021年硕士招生资格的在岗硕士生导师,预申报2022年硕士招生资格,本次需要在数字石大“e站通”申报,提交《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
三、审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9月9日-9月21日,各研究所组织相关导师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相应信息,并收取纸质签字版表格。
系统填报流程:申请人系统填报提交(e站通-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每人限填1个申请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资格只需填写在一张审定表即可。)—申请人打印签字—提交纸质材料至所在研究所。
特别说明:
①个人财务系统截屏可支配经费金额,打印并圈出、标明满足申报的资金项,随纸质申报表一并提交。
②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表》-填表说明(附件4)。
③如申请者仍有重要学术成果且符合文件的条件要求但未能列入表格的,在“其他”一栏中录入,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
(2)9月22日-9月24日,各所对导师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填写《附件2:2022年博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附件3:2022年硕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和所长签字的纸质版上报至学院。
(3)9月25-9月29日,学院对照各所上报的《附件2:2022年博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附件3:2022年硕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复审,将学院审核确认的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进行公示。
(4)9月30日,学院报送《2022年各类型导师招生资格审批名单》,研究生院核准后进行备案。
四、特别说明
(1)为落实导师立徳树人职责,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学校要求所有导师对个人履职守范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结果作为招生资格审定的重要参考。
自评方式:导师通过链接地址(https://www.wjx.cn/vj/hDYCME0.aspx)或手机扫描二维码
进入自评页面,及时填写完成问卷(不晚于9月30日)。
(2)博导、硕导除原有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导师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情形的审定。
(3)工程类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以2021年最新调整后的为准:
专业类别 |
调整后 |
0857资源与环境 |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855机械 |
085505船舶工程 |
(4)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
(5)系统数据调取时间:近五年为2016年1月至今,近四年为2017年1月至今,近三年为2018年1月至今。
(6)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核准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需更改的,须以学院公文形式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石油工程学院
2021年9月9日
附件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PDF
附件2.2022年博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2022年硕导招生资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