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设备),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全面促进我市节能降碳工作,青岛市发改委拟于近期组织编制《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四批)》,并在2021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公布,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适用既有公共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宅改造等建筑领域;工业装备升级、节能材料制造等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公共机构领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等资源综合利用领域以及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
二、申报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各申报企业、单位填写《青岛市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区、市组织筛选后,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设备进行集中论证、审核,择优纳入推广目录,并公布推荐单位名单。
请各区(市)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抓紧进行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填写《青岛市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汇总表》,连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需刻光盘或U盘)于7月9日前将报送至科技处1303房间。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联系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2.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