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用房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学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学院将核实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使用情况,填写《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统计表》,明确各类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用房。
四、学校进度安排:
2018年9月18日前将《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人员信息表》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0月19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将统计表格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0月31日前完成单位及个人缴费额度确认工作;
11月30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房屋资源使用费的缴纳工作。
五、其他:教育部于2018年4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1号),该指标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化。学院将按学校进度,根据新的要求与实际,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定额标准及有偿使用核算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学院联系人:赵晓燕 周龙昌 李树群
联系电话:0532-86981702
电子邮箱:zxyzxy2009@163.com,zhlc@upc.edu.cn
石油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6日